证券代码:002238证券简称:天威视讯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具体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条为强化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一条为强化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
|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
|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室承办;证券投资部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部门承办;证券投资部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
|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二)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四)提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五)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六)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一)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四)提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五)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六)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八)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 第九条 | 第九条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
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 第十条公司审计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其它相关资料。 |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六)其它相关资料。 |
|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审计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一)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五)其它相关资料。 |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一)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五)其它相关资料。 |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三名以上委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
| 第十五条公司审计室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第十五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 第二十七条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同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并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深圳证监局。 | 第二十七条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同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
| 第三十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 第三十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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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