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大华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53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103,400股,发行价格17.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99,999,16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166,57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9,832,58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3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明细 | 金额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3,149.32 |
| 减: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 38,880.73 |
| 加:2025年半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41.79 |
|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4,610.3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2023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大华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4年1月,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账户状态 | 期末余额 |
| 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61082697480 | 活期户 | 存续 | 86,412.96 |
| 西安大华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2418 | 活期户 | 存续 | 133,181,276.95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8110801012602841108 | 活期户 | 存续 | 117,880,839.70 |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8110801011802841151 | 活期户 | 存续 | 7,432,350.39 |
| 成都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101040068010 | 活期户 | 存续 | 4,282.84 |
| 成都大华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101040068721 | 活期户 | 存续 | 123,575,933.37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9666688 | 活期户 | 存续 | 60,021,484.38 |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9888866 | 活期户 | 存续 | 3,921,237.84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101040067848 | 活期户 | 已销户 | 0.00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康支行 | 571904220910105 | 活期户 | 已销户 | 0.00 |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1202020229900702752 | 活期户 | 已销户 | 0.00 |
| 合计 | 446,103,818.43 |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自有外汇、供应链账单及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未对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08,983.2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880.73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1,157.33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191.75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93%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 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2,990.00 | 92,990.00 | 92,990.00 | 92,990.00 | 100.00 | 2023年 | 4,957.69 | 不适用(注2) | 否 | |
| 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77,580.00 | 77,580.00 | 77,580.00 | 77,859.38 | 100.36 (注1) | 2024年 | 4,368.60 | 不适用(注2) | 否 | |
|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项目 | 是 | 88,960.00 | 119,151.75 | 119,151.75 | 19,928.06 | 95,878.67 | 80.47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G 、物联网及多维感知产品方案研发项目 | 是 | 100,470.00 | 70,278.25 | 70,278.25 | 18,952.67 | 54,317.29 | 77.29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8,983.26 | 148,983.26 | 148,983.26 | 150,111.99 | 100.76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508,983.26 | 508,983.26 | 508,983.26 | 38,880.73 | 471,157.33 | 9,326.2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相关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2: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由于全年效益实现不均衡,能否达到预计效益将以全年口径进行比较。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项目 |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9,151.75 | 19,928.06 | 95,878.67 | 80.47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5G 、物联网及多维感知产品方案研发项目 | 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 70,278.25 | 18,952.67 | 54,317.29 | 77.29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89,430.00 | 38,880.73 | 150,195.96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项目(原“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原因: 随着2022年11月ChatGPT的问世,人工智能逐步迈入AGI(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阶段,数字化与AGI的融合发展将为产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和变革,在视觉领域充分结合行业经验的“行业大脑”是人工智能大模型真正商业落地的必然路径,也是全球诸多科技企业的重点研究和开发领域之一。公司已在政府和企业的多个行业积累了大量的行业经验,未来需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视觉大模型的研发资源投入与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大模型的能力和各细分行业积累的知识,训练针对行业落地应用的人工智能视觉大模型,促进政府和企业数智化的业务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调整增加了项目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投入规模。 2、5G、物联网及多维感知产品方案研发项目(原“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原因: 鉴于杭州总部研发中心利用已有的技术沉淀迅速抓住5G和多维感知等领域的研发机会,已相继发布了十余款5G融合产品,推出了30多个5G智慧应用解决方案,并利用多维感知技术优势发布了全时域、全空域、全色域、全频域的6D全域感知技术,引领行业不断拓展感知能力边界,深入实践视觉智能多维感知融合,加速业务创新应用,因此围绕“5G 和多维感知”方向,复用杭州总部研发中心的资源和成果,能够快速开展相关研发工作,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投资布局。该项目复用杭州总部研发中心的资源后,考虑节约经营成本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原计划在成都搭建专项实验室环境和研发设施进行软硬件投资的费用进行相应地调减。 3、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结构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大华 | |||||||||
| 股份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与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等事项进行调整。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