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002234)_公司公告_民和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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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002234证券简称:民和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68,510,783.4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由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8,510,783.44-249,127,026.00-386,315,014.9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1,637,373.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9,331,714.9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01,317,608.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由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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