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鞠硕)
本人鞠硕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 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 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鞠硕,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25年4月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2025年度应参加董事会5次,亲自参与表决5次(其中出席现场表决2次,通讯 表决3次),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列席 股东会1次。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中注意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 有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决议,因此对董事会的决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 弃权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
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年度本人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两次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持并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动态,定期获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了解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听取了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听取年审 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持续关注年审工作进展,加强与 相关方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障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披露年度报告,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 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思想意识。
6、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董事高管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 积极利用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执行、重大决 策落实等有关情况,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0.5天。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维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仍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 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新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鞠硕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