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002233)_公司公告_塔牌集团: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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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56.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473%,最高成交价为8.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19,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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