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_公司公告_鸿博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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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

002229证券简称:鸿博股份公告编号:

2025-049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被否决议案为:

议案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2.02《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2.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议案2.0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议案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2.08《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议案2.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9:15至2025年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倪辉董事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4,304,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3,573,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5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9人,代表股份14,304,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3,573,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2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27%;反对5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08%;弃权455,8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2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27%;反对5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08%;弃权455,8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5%。

表决结果: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0,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948%;反对7,498,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181%;弃权455,9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0,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948%;反对7,498,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81%;弃权455,9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未获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99%;反对7,498,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30%;弃权455,9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99%;反对7,498,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30%;弃权455,9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未获通过。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2,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360%;反对7,50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712%;弃权456,7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2,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360%;反对7,505,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2.4712%;弃权456,7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8%。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228%;反对7,503,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44%;弃权461,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228%;反对7,503,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44%;弃权461,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28%。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745%;反对7,49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65%;弃权457,6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7,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745%;反对7,49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65%;弃权457,6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90%。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7,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18%;反对7,52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03%;弃权456,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7,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18%;反对7,52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03%;弃权456,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79%。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82%;反对7,53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020%;弃权466,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382%;反对7,53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020%;弃权466,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9%。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8《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0,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584%;反对7,509,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78%;弃权464,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0,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584%;反对7,509,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978%;弃权464,0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8%。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

2.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5%;反对5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8%;弃权460,7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525%;反对5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8%;弃权460,7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871%;反对7,502,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474%;弃权467,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65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871%;反对7,502,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474%;弃权467,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55%。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通过。提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倪辉先生、王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倪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10,01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10,013股。

表决结果:倪辉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88,84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88,849股。

表决结果:王彬彬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钟鸿钧先生、吴松成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钟鸿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88,714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88,714股。表决结果:钟鸿钧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松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67,872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67,872股。表决结果:吴松成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62,717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62,717股。表决结果:张晨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4选举黄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2,86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52,860股。表决结果:黄锦女士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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