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该授权范围,故本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三季度。
2、公司2025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970,771.2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2,114,998.1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20,019,963.02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0,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025,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调整原则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广大投资者合理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