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_公司公告_金风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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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苗兆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苗兆光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金风科技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针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6月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苗兆光,54岁,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裁、首席战略与组织专家,北京润禾恒青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亲自出席7次,

委托出席2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召开2 次临时股东会,1次A/H类别股东会议,本人均全部列席。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了赞 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任职 期间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从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工作规范开展。

2、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参 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 售等相关安排,经核查,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任职 期间参加了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围绕公司“十五五”战略指引, 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就创新驱动、战略布局等方面提 出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战略规划科学制定并稳步实施。

4、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本人认真分析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方的财务 状况及履约能力等,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遵循了公平、公 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 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调研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与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开展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公司业务开展、项 目建设推进等实际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公司会议及现场调研工 作时间超过10天。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 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从战略布局、体系建设、人 才管理等维度提出具有前瞻性的优化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全方位保障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职权。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汇报、资料提供、现场调研组 织等方式,确保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管理层、董事 会秘书及相关部门高效配合履职工作,严格落实议案材料报送、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汇报等工作,并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积极解答相关疑问, 对本人提出的需求及意见均及时回应、认真落实并持续改进,为履职 工作提供了全面、高效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审查了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定 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信息真实、完 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 程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相关调整、 授予、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

本人聚焦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周期与产业政策导向,结合公 司自身发展实际,对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业务布局优化、组织效能 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等核心议题开展深度调研与系统性研判,重点 关注公司战略落地的前瞻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履职,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管理、战略落地与组织运营情况,强化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 推动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忠实 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苗兆光

二〇二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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