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002201)_公司公告_九鼎新材: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变价处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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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新材: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变价处置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变价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变价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35)。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变价处置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320,000股股票中的6,500,000股股票。沈阳中院于2025年6月29日10时至2025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分13个包拍卖了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8,3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此部分股份均已完成过户,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等方式获悉,沈阳中院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7月31日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变价处置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236,700股股票、181,588股股票,合计处置418,2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西安正威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32,581,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变价处置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变价处置的股份数量(股)占其变价处置前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执行人
西安正威418,2881.27%0.06%沈阳中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含司法处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5%以上股东西安正威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包含本次被变价处置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拍卖(含司法处置)情况
累计被拍卖(含处置)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西安正威32,581,7124.99998%8,320,000020.14%注11.28%
418,28801.27%注20.06%
深圳翼威0020,996,100016.48%注33.22%
62,296,425058.55%注49.56%
5,497,37505.17%注50.84%
25,210,100065.29%注63.87%
13,400,0000100.00%注72.06%
合计32,581,7124.99998%136,138,2880--

注1:西安正威被拍卖的8,32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14%,计算基数为41,320,000股;注2:西安正威被变价处置的418,288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7%,计算基数为33,000,000股;注3:深圳翼威被拍卖的20,996,100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48%,计算基数为127,400,000股;注4:深圳翼威被拍卖的62,296,425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8.55%,计算基数为106,403,900股;注5:深圳翼威被拍卖的5,497,375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17%,计算基数为106,403,900股;注6:深圳翼威被拍卖的25,210,100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5.29%,计算基数为38,610,100股;注7:深圳翼威被拍卖的13,400,000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计算基数为13,400,000股。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正威持有公司32,581,71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质押或轮候冻结。

2、西安正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变价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法定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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