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002187)_公司公告_广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时间:

广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

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百股份”)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

2.中银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银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5,04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银资产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银资产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银资产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12月4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减持广百股份股票7,197,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6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前中银资产持有公司股份42,242,33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00%,本次减持后中银资产持有公司股份35,044,6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住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1幢402至1302
权益变动时间2025/3/3-2025/12/4
权益变动过程中银资产因自身资金安排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12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所持公司股份7,197,7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9%。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银资产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0269%降至4.99999%,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广百股份股票代码00218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719.771.0269%
合计719.771.026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224.236.0269%3,504.46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24.236.0269%3,504.46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中银资产《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