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科技(002185)_公司公告_华天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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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2185证券简称:华天科技公告编号:2025-06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秦州大道36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6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7,368,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18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7,879,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104%。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9,489,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81%。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9,524,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9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系统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1.1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同意912,472,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3%;反对4,29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0%;弃权6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627,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65%;反对4,29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弃权60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873,930,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49%;反对42,834,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93%;弃权6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085,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802%;反对42,834,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13%;弃权6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5%。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871,11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76%;反对45,572,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8%;弃权6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66,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28%;反对45,572,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59%;弃权68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2%。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2.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870,97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25%;反对45,71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1%;弃权6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28,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198%;反对45,71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01%;弃权6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

2.2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意873,89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13%;反对42,900,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65%;弃权5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053,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31%;反对42,900,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60%;弃权5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0%。

2.3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意873,677,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73%;反对43,089,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71%;弃权60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5,833,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469%;反对43,089,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58%;弃权60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3%。

2.4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912,105,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3%;反对4,6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7%;弃权6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26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29%;反对4,6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3%;弃权6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王峰、冯曼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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