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刘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153,695,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4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22人,代表股份4,97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0%。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48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6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3,20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12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43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5%;反对16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43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5%;反对17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3、《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3,44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7%;反对148,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1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46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150,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36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5%;反对25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64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71%;反对25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4%;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5%。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45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8%;反对16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65%;反对16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6%;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9%。
7、《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2024年度董事长浮动薪酬的议案》,其中许泓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76,850,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76,52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3%;反对24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1%;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
同意4,66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67%;反对24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4%;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9%。
8、《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44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6%;反对16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弃权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57%;反对16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0%;弃权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3%。
9、《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42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0%;反对18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12,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06%;反对18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64%;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9%。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股数量如下:许泓先生持股76,850,924股、郭孟榕先生持股69,948,471股。
表决结果:同意6,651,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49%;反对16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6%;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05%;反对16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93%;弃权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2%。
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吴秋农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1,912,017股。
表决结果:同意151,554,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2%;反对167,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50,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18%;反对167,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91%;弃权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1%。
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69,948,471股。表决结果:同意83,501,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6%;反对168,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弃权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3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25%;反对168,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2%;弃权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3%。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69,948,471股。
表决结果:同意83,49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6%;反对17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2%;弃权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725,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77%;反对17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58%;弃权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1,397,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48%;反对2,21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6%;弃权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1,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473%;反对2,21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55%;弃权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