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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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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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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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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杨文江 |
| 御银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566,536股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文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17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 |
| 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均系因数据四舍五入产生的累积误差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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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杨文江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香港 |
| 证件号码 | H6*****7 |
| 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
| 通讯方式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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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导致其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835,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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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52,745,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4,17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详细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杨文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745,310 | 20.07% | 27,906,443 | 3.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86,272,331 | 11.33% | |
| 合计 | 152,745,310 | 20.07% | 114,178,774 | 15.00% | |
注:上述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指高管锁定股。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杨文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06.13-2020.09.12 | 7,552,485 | 5.06 | 0.9922%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01.05-2021.01.11 | 7,577,120 | 5.70 | 0.9954%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05.10-2021.05.14 | 7,583,356 | 10.33 | 0.9962%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12.09-2021.12.10 | 7,390,775 | 6.37 | 0.9709%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12.6 | 7,611,800 | 5.97 | 1.0000% |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7.29-2025.7.30 | 851,000 | 6.64 | 0.1118% | |
| 合计 | 38,566,536 | - | 5.0666% | ||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持有公司股份114,178,774股,其中86,272,331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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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以其持有的合计16,650,000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文江在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文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文江不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文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6、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公司董事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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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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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
日期: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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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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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广州市 |
| 股票简称 | 御银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1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杨文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52,745,310股 持股比例: 20.0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38,566,536股 变动比例: 5.0666% (占现有总股份比例)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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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文江日期: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