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_公司公告_东方锆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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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5,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冯立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冯立明集中竞价2025年9月13.9164.450.08
交易12日-11月11日
合计--64.450.08

注:减持股份来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3.60元/股-15.50元/股。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冯立明合计持有股数526.000.68461.550.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131.500.1767.050.09
有限售条件股394.500.51394.500.51

注:以上披露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冯立明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冯立明先生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冯立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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