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_公司公告_东方锆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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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职位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冯立明董事长兼总经理5,260,0000.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冯立明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冯立明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冯立明先生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冯立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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