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一)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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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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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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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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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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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
: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正泰科沁苑3号楼A栋4楼会议室一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川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人,代表公司股份160,039,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5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8,379,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0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660,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0%。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21,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52%;反对3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5%;弃权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关联股东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89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82%;反对3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12%;弃权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张隽、龚立雯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