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物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 东南集团 | 是 | 100 | 44.44% | 5.00% | 2024年2月1日 | 2025年7月29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 浩天物业 | 是 | 52.5 | 100% | 2.63% | 2024年2月1日 | 2025年7月29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 合计 | - | 152.5 | - | 7.63% | - | - | - |
注:“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以2025年7月18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有可转债数量(万张) | 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可转债数量(万张)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可转债数量(万张) | 剩余质押可转债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剩余质押可转债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 |
| 东南集团 | 225 | 11.25% | 225 | 125 | 55.56% | 6.25% |
| 浩天物业 | 52.5 | 2.63% | 52.5 | 0 | 0% | 0% |
| 合计 | 277.5 | 13.88% | 277.5 | 125 | 45.05% | 6.25%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可转债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可转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