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34人,代表公司股份1,276,00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9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106,278,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32人,代表股份169,726,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1%;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33人,代表公司股份169,726,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3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2,556,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39%;反对72,627,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8%;弃权82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278,23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256%;反对72,627,25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909%;弃权820,62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5%。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签字律师颜丹、王淼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