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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9证券简称:兴化股份公告编号:
2025-03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银团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2.899亿元,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为控股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于2022年8月25日与交通银行陕西分行等5家银行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为44.90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当时持有榆神能化100%股权)全额提供担保,期限16年。
2023年2月23日完成收购榆神能化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公司持有榆神能化51%股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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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对该银团借款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即对榆神能化44.90亿元的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不超过22.899亿元的担保。
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延长集团按公司在榆神能化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的形式履行担保义务,就榆神能化
44.90亿元的银团贷款向延长集团提供不超过22.899亿元的反担保,但在实施反担保的过程中由于国资监管部门意见,最终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后经多方反复沟通后,各贷款银行同意按持股比例履行担保义务。
公司拟对榆神能化44.90亿元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51%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2.899亿元。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生效担保协议之日起至上述银团贷款担保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榆神能化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合计不超过22.899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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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806586970396Q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1-12-14 |
| 企业法人 | 郭尊礼 |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南区汇源大道与延长路交汇处西南角 |
| 注册资本 | 1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营业期限 | 2011-12-14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制特种石化系列产品(油品、基础润滑油、乙二醇、乙醇、低炭混合醇、烯烃、芳烃、硫磺、煤焦油、电等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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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100,980 | 51% |
| 2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020 | 49%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702,740.34 | 655,193.68 |
| 净资产 | 170,533.04 | 147,729.90 |
| 总负债 | 532,207.30 | 507,463.78 |
| 其中:流动负债 | 170,669.37 | 162,117.34 |
| 银行贷款总额 | 410,360.31 | 396,022.32 |
| 营业收入 | 225,061.36 | 75,583.18 |
| 利润总额 | 657.03 | -23,145.04 |
| 净利润 | 2,045.68 | -23,14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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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被担保对象: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化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本金
22.899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主贷款合同到期日(2037年
月
日)后
个月。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只对榆神能化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承担51%部分担保责任,其余49%部分由延长集团承担。
本次按持股比例担保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及措施以各方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公司对榆神能化公司持股51%,延长集团持股49%。公司对榆神能化公司具有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实时关注该公司的合同履行、持续经营情况,降低担保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次担保对应的贷款是收购前榆神能化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原股东已经为其贷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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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全额担保,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履行担保义务,是执行国资监管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获股东会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2.8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64%;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0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是为了执行国资监管规定,榆神能化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集团将由原全额担保变更为按持股比例担保。该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资监管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银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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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