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002108)_公司公告_沧州明珠: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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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25 年3 月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制膜”)吸收合 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包装”)。沧 州东鸿制膜作为合并方,依法承继被合并方沧州东鸿包装的全部资产、负债、权 益、人员及其他一切权益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沧州东鸿制膜作为吸收 合并方存续经营,沧州东鸿包装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2025-010 号。

二、吸收合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沧州东鸿包装的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已 办理完成。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综合考虑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管理 效率和运作效率。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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