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002106)_公司公告_莱宝高科: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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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

日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

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召开。经公司职工代表讨论、选举,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第一百零二条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行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行村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王行村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行村:男,1977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年

月入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职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14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12,000股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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