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002078)_公司公告_太阳纸业: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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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中期分红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99,636,196.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439,992.89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590,796,523.6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51,164,682.43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2,794,535,119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279,453,511.9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布之日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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