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号丽泽SOHOB座
层邮编:
100073电话:
(010)51423818传真:
(010)51423816
目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三、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相关业务许可复印件
4.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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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337号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8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57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瑞泰科技编制了后附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瑞泰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瑞泰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瑞泰科技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瑞泰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