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_公司公告_瑞泰科技: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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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5 年度的审 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现将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 号楼南楼20 层,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乔久华、李尊农。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中兴华所从业 人员5037 人,合伙人211 人,注册会计师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 人。

2024 年度中兴华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 万元;2024 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 万元。本公司属 于制造业,2024 年,除本公司外,中兴华所审计制造业行业上市公 司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8 月25 日、2025 年9 月1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 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 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重点审 计领域、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和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 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信 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8 月25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控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与年审会计师就2025 年度年审工作安排事项召开了会议,委员们认 真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具 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 考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6 年3 月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召 开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委员们听 取了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包括初步 意见、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业绩情况、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及存货的 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点等,并与会 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瑞泰科技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展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过程 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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