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东磁(002056)_公司公告_横店东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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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 - 贾锐

本人贾锐作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贾锐:男,1974 年9 月出生,中国籍,博士,教授、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任教育部直属高校下属研究所光电子学科(含新能源)方向学科带头 人、博士生导师、教授,兼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民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于日本国立北海道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国 科学院下属国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科研工作。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要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 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3 次,董事会会议11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缺席董事

报告期内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报告期内股

出席股东

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11 3 8 0 0 3 3

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审慎的表决,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的 情形,也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 员会。2025 年,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 极参与会议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召集并主持 了2 次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监督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度出席了3 次会议,对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 并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与ESG 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的成员,2025 年度出席了2 次会 议,对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2025 年发展规划研究及建议、就气候变化 的风险和机遇识别与应对策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 员在董事会工作中的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出席了7 次会议,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追 加财务资助、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对下属公司财务资助利率、增加产业 基金规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此外,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 报告期先后参加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多项新规修订 解读、董事高管合规履职等系列培训,增强了履职能力、合规运作和保护中小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了公 司2025 年度所有股东会,并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公开了本人邮箱联 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 理层。

本人在对董事会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时,重点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动态、 面临的风险等事项,必要时进行会前预沟通交流,其中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 股东利益的影响,认真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变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听取董事、高管及工 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前往浙江横店等实地考察和 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决议执行情况;通过按 期接收并阅览公司定期给管理层发送的《月度通讯》等信息,持续关注“微东磁” 微信公众号、东磁报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工作时间已达到15 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 年3 月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降低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投资海外磁性材料项目,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1,5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三年,期间在该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5%,根据实际发 生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按年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公司于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结合2025 年一季度实际发生的关 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未来三个季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 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3,500.00 万元。

公司于2025 年6 月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为支持控股孙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拟向控股孙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00 万美元,期限三年,期间在该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3%。

公司于2025 年8 月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2025 年1-7 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8-12 月拟开展的业务 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拟与关联方之间增加交易额度4,060 万元。另外,为 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下属公司 拟向控股子公司追加不超过7,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用 于其产业投资或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三年,期间在该总额度内可

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以借款发生时最新一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准, 可在上下波动10%范围内协商确定,根据实际发生的资助金额和资助时间,按年 付息,可提前还款。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 合2025 年1-9 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第四季度拟开 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拟与关联方之间增加交易额度1,200 万元。

公司于2025 年11 月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调整对下属公司财务资 助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业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 年1-10 月公司 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6 年度的经营预判,2026 年 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51,850 万元。另外,为顺应市场利率下行趋势, 以减轻下属公司的经营负担,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利率自2025 年起均调整为3%,其他财务资助条件不变。

公司于2025 年12 月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 年11 月与关联方横店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 店资本”)共同设立基金东阳市横店东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2 亿。为了进一步围绕公司产业上下游选择优质项目进行投资,以助力 公司延伸拓展业务及产业链,完善公司对上下游产业的投资布局,并基于拟投资 项目储备的情况,经公司与横店资本协商,拟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 东磁基金规模3 亿元并根据经营需要调整部分条款。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投了同意票,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 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 年3 月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投了同意票。

(四)聘任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 年8 月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合格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的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增选吕跃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非独立董事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提名、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 年1 月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何震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认真审阅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 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聘任 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 年3 月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认董事2024 年度薪酬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4 年度薪酬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 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 年3 月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将解锁 所持公司股票3,852,000 股,解锁比例为首次授予份额的30%,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有利于员工与公司利益的绑定,对公司的稳定 发展有积极作用,并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人基于独立判断均投了同意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秉持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 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同时,强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规,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给公司提出的建议如下:

1、盯紧关联交易和财务资助风险

2025 年公司给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相当大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也在不断增加。建议对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跟踪评估,建立动态授信的评估

模式,如果可以的话引入专业的或者第三方督查复核,确保钱用在刀刃上、也确 保集团内部资金链安全,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稳健;

2、持续锻造核心技术,走差异化路线

建议公司加大对高端软磁、功率电子器件、功率模块、储能等技术的投入, 打造公司从“研究到中试到量产”的成果转化链条,确保研发成果能落地,打造 未来的增长极;

3、提升国际化管理水平

看到公司规模越来越大、海外也越来越多布局,建议加强全球化的数字式 管理,完善海外子公司管理和风控,关注汇率波动(当然包括Ag、Al 等有色金 属价格),加强海外公司在本地化采购和融资能力,提升国际化的管理水平;

4、财务稳健为主,重视回报投资者和股东

目前国内外局势变化多端,光伏行业还在剧烈波动,建议继续走稳健的财 务路线,管控好开支和负债,保障现金流充足,提升公司价值,回报投资者和中 小股东。

五、独立董事联系方式

贾 锐:3718677@qq.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锐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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