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3,463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昌连荣投资函告,获悉昌连荣投资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40,150股,昌连荣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由33,568,957股减少至27,928,80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96%减少至5.7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居委会建丰路7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昌连荣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40,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德美化工 | 股票代码 | 002054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
| A股 | 5,640,150 | 1.17 | |||||||
| 合计 | 5,640,150 | 1.1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3,568,957 | 6.96% | 27,928,807 | 5.7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568,957 | 6.96% | 27,928,807 | 5.7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昌连荣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3,463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昌连荣投资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 是□否? | ||||||||
|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