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仲裁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序号
| 序号 | 起诉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第三人 | 事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披露索引 |
| 1 | 2025年9月30日 |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6,931.39 | 保利新联已全额回款,此案撤诉。 | 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 | 2025年9月30日 |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8,704.98 | 案件一审已判决并已生效,目前保利新联已收回2068.61万元。 | 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上一诉讼公告日(2026年2月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13件,涉案金额合计19,936.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34%。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1件,金额为15,337.80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12件,合计
人民币约4,599.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标的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 新增标的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 |||||||
| 序号 | 起诉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事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2026年2月4日 |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15,337.80 | 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 注:新增3000万元以下的新增诉讼案件12件,金额4,599.07万元。 |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影响由于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受理(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