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_公司公告_旺能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旺能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当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80亿元)的8.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17.96%。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后续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2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协议的公告》(2026-04)。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