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_公司公告_协鑫能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时间:

协鑫能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5-08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通知,获悉上海其辰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进行了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上海其辰45,000,0006.49%2.77%2022/1/262025/9/29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2,500,0009.01%3.85%2020/11/182025/9/2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合计-107,500,00015.50%6.62%---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上海其辰44,693,6466.45%2.75%2025/9/29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融资担保
63,654,5869.18%3.92%2025/9/29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方融资担保
合计-108,348,23215.63%6.67%------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上海其辰693,413,33342.72%687,155,11199.10%42.33%00%00%
协鑫创展86,204,1095.31%86,204,109100.00%5.31%00%00%
合计779,617,44248.03%773,359,22099.20%47.64%00%0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上海其辰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42,806,285股,占所持股份比例56.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28%,对应融资余额19.76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75,206,285股,占所持股份比例60.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27%,对应融资余额22.43亿元。

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舒明昌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3149627X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5,010,005.694,885,580.09
总负债3,610,478.983,503,389.70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652,884.421,101,901.16
归母净利润3,405.5925,16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069.91250,583.04
资产负债率72.07%71.71%
流动比率0.900.91
速动比率0.780.78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0.270.25

注: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单体)有息负债合计为250,629.42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246,000.00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4)上海其辰目前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亦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上海其辰目前整体负债率处于正常范围,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舒明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NWBRY4M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
名称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331,194.35330,265.66
总负债140,066.20135,176.67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3,960.8483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3.56-103.22
资产负债率42.29%40.93%
流动比率10.7415.19
速动比率10.7015.1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0.000.01

注: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鑫创展(单体)有息负债合计为168,940.58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

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23,570.0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协鑫创展目前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亦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协鑫创展目前整体负债率处于正常范围,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六)上海其辰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为关联方融资担保。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原因为自身及其下

属公司及关联方资金需求。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清偿借款、提前解除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无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