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上市公司”、“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奇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天奇股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代销方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124,7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06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89.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3,109,989.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3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4,403.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05,58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5年
月
日,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 1 | 赣州天奇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天奇环保”) | 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 | 44,383.20 | 21,000.00 | 21,000.00 | 7,877.66 |
| 2 | 天奇股份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8,210.56 | 8,228.50 |
| 合计 | 53,383.20 | 30,000.00 | 29,210.56 | 16,106.16 |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
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赣州天奇环保 | 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 | 2025年11月 | 2026年11月 |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使用。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回收行业竞争加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环境全行
业产能利用率不足,公司面临原料供应稳定性和湿法冶炼环节经济性的双重挑战。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业务的盈利能力并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布局、实际产能需求,为保障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适度调整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放缓了部分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进度。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涉及询价、谈判、招标、运输、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采取募投项目分阶段投入使用的方式,前期已建成的部分将预先投入使用,其余未建成的部分将陆续建设并延期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年处理
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6年11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实际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采用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经审慎研究决定。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实际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
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处理
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1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颜力 | 陈灏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