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_公司公告_ST德豪: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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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002005证券简称:ST德豪公告编号:2025-47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德豪股票代码00200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郝守超杨志新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
电话0756-33901880756-3390188
电子信箱dehaorunda@electech.com.cndehaorunda@electech.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7,423,732.01334,852,209.35-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034,493.97-40,229,192.5867.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712,164.93-46,409,502.174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370,104.90-121,748,610.4082.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5-0.023167.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5-0.023167.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11.06%4.2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45,893,218.091,235,995,596.44-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9,037,522.59198,034,520.6835.8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06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06%421,617,4390不适用0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7.04%123,283,9570不适用0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3%82,872,9280冻结27,624,309
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46%78,164,4470质押74,434,947
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3%46,101,3640不适用0
王晟境内自然人1.96%34,406,4000冻结34,406,400
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9%26,120,8580不适用0
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6%20,363,8320不适用0
林杰东境内自然人1.05%18,470,0000不适用0
卓宗春境内自然人0.69%12,006,8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股东王晟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张波涛为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仲裁事项的说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股权,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6,831万元)。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

025年4月23日,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向蚌埠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收到蚌埠仲裁委出具的【(2022)蚌仲决字第431号】、【(2022)蚌仲决字135号】仲裁决定书,蚌埠仲裁委决定同意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撤回仲裁申请。

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已完成,蚌埠投资、蚌埠高新投就上述仲裁事项与公司再无任何争议,并放弃就上述仲裁事项向公司索赔的权利。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同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477万元,大连德豪半导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支付部分款项,付款进度落后于原《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继续敦促大连德融资产尽快履行付款及资产接收义务。

2、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子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标的资产账面价值8,084.42万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6,783.42万元,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市场化产生和确定。

(四)关于综德照明投资进展事项的说明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行政决定程序作出了《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要求综德照明缴纳149,307,730元的违约金,并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土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查封综德照明宗地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号05107008,不动产权证号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900175号)。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的《撤回行政处理决定书》(大金普自资撤【2025】1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大政地(金)收字【2025】1号),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无偿收回综德照明持有的位于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鉴于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被大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撤回《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不再追缴逾期竣工违约金149,307,730元。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书的议案》,《协议书》生效后,收回地块及其上面的在建工程等全部附着物一并无偿交由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处置。

目前该部分土地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说明芜湖德豪润达随着公司在2019年关停芯片及显示屏业务板块后停止生产经营,在芜湖德豪润达2019年及之前的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别向供应商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德蓝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原材料形成债务,截至2025年8月15日,该笔债务本息合计约为8,026.40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议案》,芜湖德豪润达拟以货币资金方式与上述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芜湖德豪润达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减免金额预计不低于4,427.98万元,减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预计不高于3,598.42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于上述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书》,并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完成债务清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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