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380证券简称:华纬科技公告编号:
2025-07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霍新潮先生、霍中菊女士、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