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379证券简称:腾达科技公告编号:
2025-058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众投资”)持有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0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0%。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腾众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腾众投资 | 18,000,000 | 9.0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主体:腾众投资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6、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腾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8、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腾众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腾众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腾众投资 |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已履行完毕。 |
|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减持规定有变化的,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新规执行,不视为违反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
|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正在履行中。 | ||
|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正在履行中。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合伙人间接持股及限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间接持股数量(股) | 股份占比(%) | 合伙人类型 | 限售状态 |
| 1 | 徐行军 | 8,300,000 | 46.11 | 普通合伙人 | 限售履行中 |
| 2 | 沈基逵 | 3,300,000 | 18.33 | 有限合伙人 | 限售履行中 |
| 3 | 杨金道 | 2,800,000 | 15.56 | 有限合伙人 | 限售履行中 |
| 4 | 刘剑波 | 2,0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限售履行中 |
| 5 | 刘健 | 444,450 | 2.47 | 有限合伙人 | 已解除限售 |
| 6 | 沈绍奇 | 444,450 | 2.47 | 有限合伙人 | 已解除限售 |
| 7 | 沈宏伟 | 266,700 | 1.48 | 有限合伙人 | 已解除限售 |
| 8 | 张梅 | 222,20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已解除限售 |
| 9 | 柯瑞娣 | 222,20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已解除限售 |
| 合计 | 18,000,000 | 100.00 | - | - | |
注:(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徐行军、刘剑波、杨金道、沈基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通过腾众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300,000股、2,000,000股、2,800,000股、3,300,000股,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基逵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锁定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未做任何承诺,本次拟减持合计1,600,000股股份由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5名股东持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腾众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体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腾众投资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腾众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腾众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