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经2025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700万股,并于2025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863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4,7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6,000万股变更为114,700万股。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化,现拟将《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1 |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47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700万股,并于202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2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700万元。 |
| 3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14,7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 4 | 第二百一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一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注:本次修订中,不影响《公司章程》条款含义的标点、语句调整将不在对照表中单独列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