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前 | 修改后 | 备注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9万元。 |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10,0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000,000股,其他类别股0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10,49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490,000股,其他类别股0股。 | |
| 2025年9月23日 | 2025年10月24日 | 结尾落款日为生效日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现为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进行备案。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