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001328)_公司公告_登康口腔: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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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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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28证券简称:登康口腔公告编号:2025-04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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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嵘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8名,代表股份数135,174,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10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名,代表股份数为118,67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65%。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名,代表股份数为16,501,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2%。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向志勇先生、张力先生、独立董事郭强先生线上参会外,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0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反对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0%;弃权1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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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103,012,30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宏瑞律师、肖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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