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001317)_公司公告_三羊马: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时间:

三羊马: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人员之外的投资者: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含一致行动人)。

第二章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第三条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下简称“单独计票事项”):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选举和更换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

(四)决定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

(七)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发行证券;

(十一)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需要股东会审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第三章计票程序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包含单独计票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应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二)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应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宣布;

(三)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应由推举的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和推举的另一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外,应另行统计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第六条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应将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投票情况予以特别提示。

第七条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中均应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有,则应单独载明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八条公司应在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并对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作出明确说明。

第九条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还应列明: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二)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包括表决的方式,对相关议案的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其中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十条公司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