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001308)_公司公告_康冠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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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

2026年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公司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6,21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80.4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4,783,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80.2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32,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0.20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32,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0.20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32,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3,902,582股的

0.203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出席或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提案

1.00和提案

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提案是否通过
1.00565,722,69799.9128%486,0620.0858%7,6000.0013%
2.00565,719,89799.9123%486,0620.0858%10,4000.0018%
3.00565,719,69799.9123%486,0620.0858%10,6000.0019%

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

1.00、提案2.00和提案3.00时,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1.00和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提案1.00、提案2.00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

1.00939,31465.5499%486,06233.9198%7,6000.5304%
2.00936,51465.3545%486,06233.9198%10,4000.72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龙辉、冯晓雨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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