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证券简称:尚太科技公告编号:2025-128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尚太”)。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已发生担保金额为61,791.3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3、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情况概述由于拟进一步扩充产能,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及其他融资事项。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业务相关方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保证子公司、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业务相关方的要求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香港尚太以及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孙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孙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预计担保额度分配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授信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尚太 | 100% | 40.00% | 15,000.00 | 300,000 | 47.88% | 否 |
| 香港尚太 | 100% | - | 10,000.00 | 100,000 | 15.96% | 否 | |
| 马来西亚尚太 | 100% | 5.96% | 36,791.30 | 100,000 | 15.96% | 否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0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24MA0JW2MW67 | |
| 法定代表人 | 齐仲辉 | |
| 注册资本 | 125,000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界都乡南界都村南1500米昔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 |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营业务 | 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焦的生产与销售 | |
|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532,772.44 | 485,452.12 |
| 负债总额 | 213,115.60 | 191,692.54 |
| 净资产 | 319,656.85 | 293,759.58 |
| 营业收入 | 596,931.22 | 619,079.20 |
| 利润总额 | 34,965.32 | 65,235.39 |
| 净利润 | 25,877.04 | 48,913.36 |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5年10月6日 |
| 注册资本 | 1,000元港币 |
| 注册地址 | 香港湾仔骆克道54-62号博汇大厦9楼02室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石油焦、针状焦国际进出口贸易 |
| 主营业务 | 石油焦、针状焦国际进出口贸易 |
香港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 公司名称 | 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 |
| 成立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
| 注册资本 | 99,134,624林吉特 | |
| 注册地址 | 142-02JALANADDA7TAMANADDAHEIGHTJOHORBAHRUJOHOR |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孙公司 | |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 |
| 主营业务 | 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
|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7,776.80 | 525.32 |
| 负债总额 | 1,059.11 | 18.45 |
| 净资产 | 16,717.69 | 506.88 |
| 营业收入 | - | - |
| 利润总额 | 4.39 | -19.95 |
| 净利润 | 1.05 | -15.16 |
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SHANGTAI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持有其100%的股权。马来西亚尚太无外部
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金额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最终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担保)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业务相关方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经营事项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欧阳永跃、欧阳文昊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香港尚太以及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实际需要,对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相关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SHANGTAITECHNOLO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1,791.30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上市公司母公司净资产的13.45%。本次预计的担保为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孙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孙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预计的额度为人民币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8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97%。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