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_公司公告_三柏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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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1300证券简称:三柏硕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希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180,51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9,99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5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6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9%;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22,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反对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87,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20%;反对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2%;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9%。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4%;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4%;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4%;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52,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8%;反对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06%;反对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4%;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45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2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04%;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闪闪、柴佳宁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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