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001287)_公司公告_中电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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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

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

2026-00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7,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6,04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747%),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2025年

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

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2025年11月16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9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99724%。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持有公司股份37,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9日
股票简称中电港股票代码00128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7,596,9000.999724%
合计7,596,9000.9997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中电港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合计持有股份数45,591,9005.999723%37,995,000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591,9005.999723%37,995,0004.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6,040,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747%),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97,0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集中竞价2025年10月13日-2026年1月9日22.31~27.9924.328018,045,4002.374707%
合计--22.31~27.9924.328018,045,4002.37470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合计持有股份56,040,4007.374706%37,995,000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6,040,4007.374706%37,995,0004.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股份减持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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