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证券简称:中电港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445.62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人民币)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募集资金总额 | 225,690.33 |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2,359.11 |
| 2、募集资金净额 | 213,331.22 |
| 加: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支付【不含税】) | 600.91 |
| 加:账户利息收入 | 998.68 |
| 减:项目支出 | 131,445.62 |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0.13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65,000.00 |
| 减: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产品 | 13,900.00 |
|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4,585.07 |
注:1、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9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2023年4月13日)4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思尼克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思尼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3年8月3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弈安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弈安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亿安仓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南京亿安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9日)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金额(万元) | 募投项目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6950000004922139 | 活期存款 | 231.89 |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6950000004973592 | 活期存款 | 156.29 |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17227180525700004 | 活期存款 | 553.11 |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751076892091 | 活期存款 | 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23044610811 | 活期存款 | 3,643.78 | 超募资金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758878877296 | 活期存款 | 0 |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 757578881451 | 活期存款 | 0.01 | 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 |
| 合计 | - | - | 4,585.07 | - |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进行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2,790.59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42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3,903.01万元。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合计人民币2,535.39万元。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22日,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1,520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8,430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5,050万元来源于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5月18日,已将上述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人民币1.3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预计收益率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200.00 | 20250603-20250901 | 保底收益1.0%,预期收益2.11%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4,700.00 | 20250530-20250828 | 收益区间1.0%-1.8%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定期存款 | 6,000.00 | 20250529-20250829 | 1.60% |
| 合计 | - | 13,900.00 |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使用人民币6.2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51,52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闲置超募资金)。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390.55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其他情况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净额总额 | 213,331.2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77.25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445.7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 否 | 90,640.84 | 90,640.84 | 619.78 | 82,351.78 | 90.86% | 2026年8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 否 | 20,517.65 | 20,517.65 | 888.86 | 5,858.49 | 28.55% | 2026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8,841.51 | 38,841.51 | 38,844.92 | 100.01% | 2023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 | 13,480.00 | 100.00% | 2025年7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8.64 | 140,535.19 | 93.69% | -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否 | 47,891.61 | 47,891.61 | 51,520.00 | 107.58% | 2025年7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 | 否 | 15,439.61 | 15,439.61 | 3,068.61 | 4,390.55 | 28.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63,331.22 | 63,331.22 | 3,068.61 | 55,910.55 | 88.28% | - | - | - | - |
| 合计 | -- | 213,331.22 | 213,331.22 | 4,577.25 | 196,445.74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一部分,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信息数字化能力及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的提升。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3、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是落实公司三级仓体系规划建设,强化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能力,借助智能仓储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此外,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主要由应用创新部分和产品线扩充部分组成,其中应用创新部分为针对电子元器件产品进行应用创新研发,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产品线扩充部分为对核心产品线进行资金投入,会通过分销收入等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以前年度已实现经济效益1,030万元。本期新增投入主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不产生直接效益。 | |||||||||
| 项目可行 | 不适用 | |||||||||
|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 详见三、(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三、(九)其他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