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瑞立科密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与关联方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瑞立集团”)、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同意公司新增2026年度与关联方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关联董事张晓平先生、余锦瑞女士、张佳睿女士、黄万义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新增金额 | 本次新增后预计金额 | 2026年1-3月发生的金额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设备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设备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4,000.00 | 6,310.00 | 923.21 | 3,351.18 |
| 其中: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冲压件等金属加工件半成品、橡塑类原材料以及总成类零部件 | 2,000.00 | 3,000.00 | 498.79 | 1,758.68 | ||
| 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 模组等零部件 | 2,000.00 | 3,000.00 | 873.45 | 1,390.53 | ||
| 小计 | 6,000.00 | 9,310.00 | 1,796.66 | 4,741.70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铁芯、线圈等原材料、电磁阀、组合阀、控制器等零部件以及主动安全产品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4,000.00 | 7,150.00 | 1,568.22 | 5,477.54 |
| 其中:浙江新瑞立汽配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气压电控制动系统等主动安全产品以及零部件 | 2,500.00 | 4,000.00 | 701.51 | 2,634.37 | ||
| 小计 | 4,000.00 | 7,150.00 | 1,568.22 | 5,477.54 | |||
| 接受关联人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酒店住宿及租赁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0.00 | 1,340.00 | 246.63 | 1,136.74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新增金额 | 本次新增后预计金额 | 2026年1-3月发生的金额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长春万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赁及水电、物业费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0.00 | 200.00 | 37.75 | 131.68 |
| 小计 | 0.00 | 1,540.00 | 284.38 | 1,268.42 | |||
| 合计 | 10,000.00 | 18,000.00 | 3,649.26 | 11,487.66 | |||
注1: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控制下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注2: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表所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注3:上述2026年1-3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瑞立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晓平注册资本:25,151.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88年06月04日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266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电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物业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机、风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层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155,082.82万元,净资产为838,510.10万元;2025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19,326.73万元,净利润为46,488.67万元。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瑞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周圣砚注册资本:1,152.776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兆龙路1688号4号9-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883.28万元,净资产为11,923.67万元,2025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304.54万元,净利润为-13,301.51万元。
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余锦瑞担任董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及设备,并销售气压电控制动系统等主动安全产品以及零部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新增与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该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平先生、余锦瑞女士、张佳睿女士、黄万义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王伟 | 屠晶晶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