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非独立董事余锦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锦瑞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余锦瑞女士原定 任期至2028 年12 月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锦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锦瑞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余锦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发挥了重 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余锦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瞿昌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瞿昌贵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晓平先生(主任委员)、黄万义先生、瞿昌贵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纪智慧先生(主任委员)、丰兵华先生、瞿昌贵先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余锦瑞女士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瞿昌贵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温 州市E 类高级人才。1987 年3 月至2015 年9 月,任职于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等职。2015 年10 月至2023 年12 月,在 江西省鹰潭市自主经商。2024 年1 月至今,任瑞立集团资深副总经理。2025 年 2 月至今,任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负责集团大制造宏 观管理和运作,分管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温州瑞驭公智能科技公司。2025 年2 月至今,担任浙江瑞立空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10 月至今,担任 瑞立美联制动技术(廊坊)有限公司董事。
瞿昌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控股股东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瞿昌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