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_公司公告_宏英智能: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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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0

核查意见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主动续约、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限,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履行了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人数涉及15人,本次共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5,940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人数涉及

人,本次共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8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监事会签署:

朱敏

崔伟

张艺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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