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证券简称:博菲电气公告编号:2025-07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2025年8月29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2025年
月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价格(元/股) | 获配金额(元) | 获配股数(股) |
| 1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8 | 39,999,980.48 | 1,445,086 |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68 | 26,299,736.80 | 950,135 |
| 3 |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7.68 | 19,999,990.24 | 722,543 |
| 4 | 林克将 | 27.68 | 12,299,995.52 | 444,364 |
| 5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68 | 9,200,832.00 | 332,400 |
| 6 | 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68 | 7,999,990.56 | 289,017 |
| 7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7.68 | 7,099,532.48 | 256,486 |
| 8 | 冯建峰 | 27.68 | 5,499,988.32 | 198,699 |
| 9 | 张一民 | 27.68 | 4,999,976.80 | 180,635 |
| 10 | 张文富 | 27.68 | 4,999,976.80 | 180,635 |
| 11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68 | 4,599,973.12 | 166,184 |
| 合计 | 142,999,973.12 | 5,166,184 |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与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3、与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林克将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5、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6、与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8、与冯建峰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与张一民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张文富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11、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修订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修订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后续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