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4号)核准,公司2023年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为
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805,438.47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198,64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
月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1912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198,524.3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86,198,524.32元,本年度未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116,181.18,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9,996,037.21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9,879,856.03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636,194,561.53 |
| 项目 | 金额 |
|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286,198,524.32 |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349,996,037.21 |
| 加: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1,1035,235.58 |
| 减: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支出净额 | 162,970,000.00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净额 | 157,945,091.61 |
| 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 40,116,181.18 |
|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40,116,181.18 |
| 差异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本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华支行的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部分开户银行为银行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分行或一级支行与公司及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在支行或营业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 88060211000000500 | 活期 | 25,472.63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 9550880023861600340 | 活期 | 28,787,886.25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 | 13460000000050615 | 活期 | 34,451.9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 | 368230100100054396 | 活期 | 979,059.9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 732902029910009 | 活期 | 10,223,710.0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 43050163600800000941 | 活期 | 37,530.38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 | 18192201040012256 | 活期 | 4,778.41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510000010120100314855 | 活期 | 17,519.47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华支行 | 8111601011400742029 | 活期 | 5,772.15 |
| 合计 | 40,116,181.18 |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及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类理财账户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到期日 | 利率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8111601011400742029 | 结构性存款 | 10,650,000.00 | 2026-1-14 | 1.00%-1.9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 9550880023861600340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6-1-22 | 0.50%-1.8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 9550880023861600340 | 结构性存款 | 81,320,000.00 | 2026-2-27 | 0.5.%-2.00% |
| 兴业银行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 | 368230100100054396 | 结构性存款 | 51,000,000.00 | 2026-2-28 | 1.00%-1.6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 | 9550880023861600340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6-3-09 | 0.50%-2.00% |
| 合计 | 162,970,000.00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本公司2024年
月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806,255.81元。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49号《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本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
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57,945,091.61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本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62,97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025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皓月张贵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26日
附件: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36,194,561.5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198,524.3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653,337,900.00 | 35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2.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 | 是 | 113,085,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3,962.79 | 100.00 | 2024年1月 | 注 | 注 | 否 | |
| 3.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00,000,000.00 | 176,194,561.53 | 176,194,561.5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66,422,900.00 | 636,194,561.53 | 286,198,524.32 | 44.9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1,066,422,900.00 | 636,194,561.53 | 286,198,524.32 | 44.9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并自建厂房,扩大公司金属结构件产能,是基于当时的产业政策、行业趋势、市场空间以及公司业务优势,进行合理规划后确定的。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调整、行业发展趋势及需求波动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公司已通过租赁生产用地的方式补充了部分产能,继续新增结构件产能的必要性不足。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对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募投项目“高端装备金属结构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和“高端重载齿轮智能生产线建造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本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806,255.81元。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49号《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本公司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57,945,091.61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 经本公司2025年1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 ||||||
| 理情况 | 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62,970,00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9,996,037.21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11,035,235.58元。用途及去向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人民币162,97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人民币157,945,091.61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资金余额人民币40,116,181.18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注: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为对原有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