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563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目 录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1-3 |
| 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 1-3 |
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563号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安集团为申请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安集团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海安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海安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海安集团《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安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5]361Z0563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瑞生(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伟平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牛又真 | |
| 2025年12月6日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52号文《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49.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49.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1,680,03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4,151,141.12(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7,528,890.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环评情况 | |
| 1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 194,545.33 | 194,545.33 | 闽工信备[2022]B010051号 | 莆环审[2023]3号 |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 37,085.56 | 37,085.56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600.90 | 28,600.90 | 闽工信备[2022]B010055 | 莆环审仙 |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环评情况 |
| 号 | [2023]10号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 | - |
| 合计 | 295,231.79 | 295,231.79 | - | - |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95,231.7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
| 1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 194,545.33 | 170,752.89 |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 37,085.56 | 20,000.00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8,600.90 | 20,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 | |
| 合计 | 295,231.79 | 210,752.89 | ||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11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1,970,494.2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1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及自动化生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 1,707,528,890.88 | 80,633,48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