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2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韩泽华董事、李燕董事、林柯董事、方文彬董事、李富有董事、杨立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许建平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2024年度资质评估及资本补充能力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后续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本行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发行非资本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本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各类非资本金融债券,发行品种包括普通金融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债券在人民银行余额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发行方案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非资本金融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发行成功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