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股份(001220)_公司公告_世盟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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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盟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001220证券简称:世盟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张经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周爵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杨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彭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杨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翟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择,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办公楼5层。

3、联系人:王丽琦电话:010-67871866传真:010-67871881电子邮箱:contact@smi-scm.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驹桥镇金桥开发区环宇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101102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0”,投票简称为“世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请填写选举票数
1.01选举张经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周爵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请填写选举票数
2.01选举彭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杨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翟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或者填写对应票数。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备注: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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